原来个人二手房税费这样缴,还有免缴的情况?
在千挑万选后终于找到心仪的房屋,经交易双方的协商后终于确定下来。可是又面临着各种手续。这就是二手房的烦恼。
接下来,小编就二手房买卖中,大家最想了解的一些问题,为大家一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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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二手房相关税费问题
相信,交易税费计算和资料准备就最为困扰买房者和卖房者。关于个人二手房相关税费,几个表格让大家了然于中↓↓
▶二手房交易双方基本资料
▶二手房增值税及附加税率及资料表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税率及资料表
▶二手房受让方相关税费税率及资料表
另外,个人二手房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及印花税的计税价格以评估价格(不含税)与不含税合同价格孰高原则为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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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自己是否免缴契税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1036号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4号
3、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国税函[1999]3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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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有人钻免缴空子?
NO!NO!以下情况需缴税!
1、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但并不包括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况。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1036号
ps:政策适用于广州市个人二手房,资料仅供参考,如有政策做法变动,以当地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来源:广州开发地税